Levitico 11
示洁与不洁之生物
“你们晓谕以色列人说,在地上一切走兽中可吃的乃是这些:
凡蹄分两瓣、倒嚼的走兽,你们都可以吃。
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:骆驼,因为倒嚼不分蹄,就于你们不洁净;
沙番,因为倒嚼不分蹄,就于你们不洁净;
兔子,因为倒嚼不分蹄,就于你们不洁净;
猪,因为蹄分两瓣,却不倒嚼,就于你们不洁净。
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,死的你们不可摸,都于你们不洁净。
“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:凡在水里、海里、河里,有翅有鳞的,都可以吃。
凡在海里、河里并一切水里游动的活物,无翅无鳞的,你们都当以为可憎。
这些无翅无鳞、以为可憎的,你们不可吃它的肉,死的也当以为可憎。
凡水里无翅无鳞的,你们都当以为可憎。
“雀鸟中你们当以为可憎,不可吃的乃是:雕,狗头雕,红头雕,
鹞鹰,小鹰与其类,
乌鸦与其类,
鸵鸟,夜鹰,鱼鹰,鹰与其类,
鸮鸟,鸬鹚,猫头鹰,
角鸱,鹈鹕,秃雕,
鹳,鹭鸶与其类,戴鵀与蝙蝠。
“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,你们都当以为可憎。
只是有翅膀、用四足爬行的物中,有足有腿,在地上蹦跳的,你们还可以吃。
其中有蝗虫,蚂蚱,蟋蟀与其类,蚱蜢与其类,这些你们都可以吃。
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,你们都当以为可憎。
这些都能使你们不洁净:凡摸了死的,必不洁净到晚上;
凡拿了死的,必不洁净到晚上,并要洗衣服。
凡走兽分蹄不成两瓣,也不倒嚼的,是于你们不洁净,凡摸了的,就不洁净。
凡四足的走兽,用掌行走的,是于你们不洁净。摸其尸的,必不洁净到晚上;
拿其尸的,必不洁净到晚上,并要洗衣服。这些是于你们不洁净的。
“地上爬物于你们不洁净的乃是这些:鼬鼠,鼫鼠,蜥蜴与其类,
壁虎,龙子,守宫,蛇医,蝘蜓。
这些爬物都是于你们不洁净的。在它死了以后,凡摸了的,必不洁净到晚上。
其中死了的,掉在什么东西上,这东西就不洁净,无论是木器、衣服、皮子、口袋,不拘是做什么工用的器皿,须要放在水中,必不洁净到晚上,到晚上才洁净了。
若有死了掉在瓦器里的,其中不拘有什么,就不洁净,你们要把这瓦器打破了,
其中一切可吃的食物,沾水的就不洁净,并且那样器皿中一切可喝的也必不洁净。
其中已死的,若有一点掉在什么物件上,那物件就不洁净,不拘是炉子,是锅台,就要打碎,都不洁净,也必于你们不洁净。
但是泉源或是聚水的池子仍是洁净,唯挨了那死的,就不洁净。
若是死的,有一点掉在要种的子粒上,子粒仍是洁净;
若水已经浇在子粒上,那死的有一点掉在上头,这子粒就于你们不洁净。
扪自毙之物必蒙不洁
有人吃那死了的走兽,必不洁净到晚上,并要洗衣服。拿了死走兽的,必不洁净到晚上,并要洗衣服。
禁食地上爬行之物
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,或是有许多足的,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,你们都不可吃,因为是可憎的。
你们不可因什么爬物使自己成为可憎的,也不可因这些使自己不洁净,以致染了污秽。
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,所以你们要成为圣洁,因为我是圣洁的。你们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秽自己。
我是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耶和华,要做你们的神,所以你们要圣洁,因为我是圣洁的。
“这是走兽、飞鸟和水中游动的活物,并地上爬物的条例,
要把洁净的和不洁净的、可吃的与不可吃的活物,都分别出来。”